在運用敏捷式產品開發與專案管理方法時,我們知道,應該以「對用戶的價值」的角度來對工作(用戶故事 User Story)的優先級做排序(參考《能讓需求簡化,還能更省時、更省錢,提供更多價值,這…可能嗎?》一文),然後,將這些工作,「依序」安排到固定週期的各個衝刺(Sprints)去,並且盡可能地將每個衝刺都塞滿、都最佳化(參考《敏捷方法的成功密技(十一):Scrum 如何最佳化利用衝刺的容量?》一文)。
日前與前來邀課的客戶進行課程對焦會議,根據 IT 主管說法,IT 單位已自行實施敏捷式專案管理方法好幾年了,照理說,這個組織對於敏捷式專案管理的手法應該已經相當熟悉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卻還有這麼多的痛點,並且痛到下定決心尋求外部顧問的協助。我想,客戶的組織不是缺了兩個重要角色,就是這兩個重要角色因某些因素(如組織結構設計)而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