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大家可能還有印象時,讓我來聊聊為何我個人不喜歡之前那三個答案。 如有人已經忘記了,那我這也很快回顧一下那三個答案:
1. 凹徒弟加班,不給加班費。
2. 給徒弟一些加班費,同時自己跳下來做,但自己不拿加班費。
3. 凹徒弟加班給一點點加班費,並降低品質。
我們先從第三點來看。
如同上周我們提到的,品質是不該犧牲的一項選擇,最起碼是絕不能在「沒有與客戶討論之前」自己私下做這決定。 我相信有人是可以透過偽裝或話術來避免客戶發現這樣的抽換。 但問題在於,你沒辦法保證他絕對不會發現,你也始終冒著萬一被發現的風險。 而一旦被發現後,很可能你會失去這客戶